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10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太原市10县(市、区)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晋政函〔2025〕56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10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并政〔202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小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迎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杏花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尖草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万柏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晋源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清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阳曲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娄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古交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10县规划”)。

二、太原市要指导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实施国家及省重大发展战略。着力将小店区建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重要对外综合交通枢纽、太原晋中一体化发展核心区、省城现代商务中心区、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将迎泽区建成省会核心功能承载区、历史文化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将杏花岭区建成历史文化展示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将尖草坪区建成新材料与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将万柏林区建成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态宜居城区;将晋源区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太原市数字经济集聚区;将清徐县建成中华醋都、化工新材料基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太原都市区重要节点城市;将阳曲县建成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产业新城、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太原都市区重要节点城市;将娄烦县建成省城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地、红色文旅和生态休闲目的地、特色农业示范区;将古交市建成山西省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太原都市区重要节点城市。

三、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不得低于上位规划分解下达的指标,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得突破上位规划分解下达的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底线约束,将“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加大对采煤塌陷区的整治修复力度,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土地要素保障,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支撑乡村振兴。深化落实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科学合理布局能矿发展空间。坚持“四水四定”,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凸显城市特色,优化提升城市能级,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发展。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彰显富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六、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多式联运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推动中心城区构建多层次、多模式的公共交通体系。构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风险区的灾害防治措施,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10县规划”是对各县(市、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要做好“10县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太原市10县(市、区)三条控制线指标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太原市10县(市、区)三条控制线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