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新规提前看 事关婚姻登记、住宅、预付式消费及个人信息权益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卢俊宇)5月起,一批新规将落地。一起来看,哪些与你有关?

  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落地 “好房子”有了“硬杠杠”

  《住宅项目规范》将于5月1日起施行。《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厨房不小于3.5平方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高了墙体和楼板的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此外,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领证不需要户口本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5月1日起施行。《解释》明确,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针对合同格式条款约定仲裁,但仲裁机构仲裁费最低收费标准远高于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妨碍消费者获得权利救济问题,《解释》规定,约定解决争议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的“霸王条款”无效。

 中国证监会党委加强对派出机构党委的领导、监督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自5月19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国证监会党委加强对派出机构党委的领导、监督,派出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规定》要求,派出机构建立健全履行监管职责的内部决策机制,同时明确派出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请求指导。

  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办法》明确,处理超过100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办法》提出,个人信息处理者按照保护部门要求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应当为专业机构正常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审计费用。

 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5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规章规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三类情形为打击整治对象

  《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由街道或乡镇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明确,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调整情况,将具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等三类情形的组织作为打击整治对象。

  火灾死亡统计时限从7日延长至30日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消防救援局归口管理全国的火灾统计工作,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承担火灾统计管理职能的其他部门、主管单位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根据火灾伤亡救治资料和医学研究临床数据,将火灾死亡统计时限从7日延长至30日,更加准确反映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原“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对应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损失等级划分标准,分别调整为“3000万元、1亿元、3亿元”。

 支持企业设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

  《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支持企业设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相关保险业务,降低企业维权成本。鼓励商会、行业协会、跨境电商平台等组织搭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开通服务热线,提供咨询、培训等公益服务。

  13项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实施

  自5月1日起,《炼化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2024)等13项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批标准涵盖化工、煤炭、采矿、造纸等多个国民经济重要产业,规定了相关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适用于生产企业能耗限额的计算。据测算,这批标准的有效实施,将带来每年2452万吨标准煤的节能效益。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题:事关广大农民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古一平、胡璐

  嫁到别的村还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哪些权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哪些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些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将在这部法律中得到进一步明确。

  翻开这部法律,总则中写道,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8章67条。其中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助于各地各部门加强政策供给,促进各类要素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聚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营造更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对外界普遍关心的成员定义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法律还专门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依法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同时,法律也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合理利用和保护集体土地等资源,以及参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公益活动等义务。

  此外,法律明确规定,集体财产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不得分割到成员个人。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周向阳说,这将推动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利于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分享改革成果,促进共同富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入了更加健全的法治化轨道。”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督促、支持和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人大制定和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扎实做好法律的贯彻实施,并推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准确理解把握相关法律规定,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